惠州ISO14000认证必须具备条件
1、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必须承诺遵守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组织已按ISO14001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实施运行至少3~6个月,自体系运行后组织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无严重超标排放。
3、组织应按中心的要求填写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并提供认证必须的文件:
3.1 同意遵守认证要求、提供审核所需信息的声明;
3.2 组织的基本情况,如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组织的性质、规模、服务流程、组织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责任人及其技术资源;
3.3 组织的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图、服务流程图、污染物分布图、地下管网图、“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环境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3.4 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程序及所需的相关文件。
4、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申请、认证程序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程序图”、“环境管理体系监督评审、复评、范围变更程序图”;认证收费见“长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获证组织在三年有效期内应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在获证后半年进行一次,以后每年一次;三年有效期满时,如愿意继续保持证书,应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申请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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