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2015认证体系中的环境绩效考核

 1、4.4 “环境管理体系”中明确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目的是取得预期的结果,包括提升环境绩效。 

2、5.1 “领导作用和承诺”中的f)中明确最高管理者要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包括提升环境绩效。 
3、5.2 “环境方针”中明确要求包含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以提升环境绩效的承诺。 
4、5.3 “组织作用、职责和权限”中明确最高管理者要分配职责和权限,以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绩效,包括环境绩效。 
5、9.1.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总则中明确组织应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其环境绩效,组织应评价环境绩效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6、9.3 “管理评审”中明确管理评审应考虑d)组织环境绩效方面的信息。 
7、10.3 “持续改进”中明确组织应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与有效性,以提升环境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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