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2015目标的建立、实施与考核
(一)目标建立与管理:
1)目标建立的依据:
a)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标准、惯例);
b) 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宗旨、管理方针;
c) 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所期望的结果;
d) 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或意见。
2)建立目标应考虑的事项:
a) 针对企业的有关职能和层次:
与管理体系有关的部门、车间或岗位应建立与职能相对应的目标或指标;可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① 管理方针中(包括持续改进或管理承诺)的内容:在管理方针中所述的内容,对这些内容涉及到哪个部门、车间或岗位,都应对这个部门、车间或岗位应设定具体的管理目标或指标。
② 体系运行的控制要求:通过识别或评价所确定的重要过程或重大环境影响、危险源,对这个过程所涉及到的部门、车间或岗位,应建立具体的目标或指标。
b) 目标应形成文件:
为确保目标能有效执行并被全体员工理解,需通过文件的形式,向有关人员宣贯传达;对规模型、集团型的企业,还应就如何建立目标的过程建立文件。
c) 目标的可测量性:
对所建立的目标都可以通过评价或测量等方式获取实施和完成情况,并掌握目标进度或实施结果。
d) 目标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目标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有能力实现目标或是否能充分监视目标实施进程等。因此,企业在设定目标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① 企业的规模与产品特点;
② 企业的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③ 管理体系的策划或管理方案等要求;
④ 目标的适宜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评审结果;
⑤ 以往管理体系的绩效分析和问题;
⑥ 自身能力等与目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⑦ 目标的设立需考虑其前瞻性。
2)目标的管理
目标贯彻执行或实施是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或企业内管理职能、人事的调整,或其他管理模式的引进;会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目标的执行效果或实施结果。因此,目标应在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明确分管领导并落实归口部门进行管理;并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a) 对目标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和监视;
b) 对阶段性目标的执行情况及实施结果进行分析或评价;
c) 对各部门之间目标值的关系进行协调;必要时,作相应的调整;
d) 对目标的执行效果与实施结果,提交目标有关的奖惩方案并实施。
(二)目标的类型与考核评价
1)目标类型:
目标分可为:执行类、解决问题类、创新(提高)类等类型。
2)目标的考核与评价:
对目标进行定期的考核或评价是企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之一,也是检查和评价企业、部门或岗位阶段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阶段性目标执行或完成情况的考核或评价,有利于目标对象的工作绩效,或目标成本及控制情况,对目标执行的正确性或偏离目标等问题能及早发现,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以激励其努力完成下一阶段或预期的管理目标。
a) 目标考核或评价的对象:
以(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目标分解表所列,对目标分解落实的单位、部门或岗位进行考核评价。
b) 目标考核或评价的类型
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目标,采用不同的考核或评价,有利于目标对象的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
① 当目标为贡献或追求性质,属于创新(提高)类型的目标时,应基于目标的实施效果或创造的价值以评价鼓励为主;
② 当目标或指标作为绩效性质,属于执行类时,则目标应考核为主;
③ 当目标属于解决问题类时,根据问题的性质或类型,对目标的执行实施情况,以考核评价兼顾的方式进行考评。
c) 目标考核或评价的方法:
对目标考评的形式应简单,但考评的内容应涵盖目标所涉及的范围;可从目标的执行进度和实施结果两个方面考虑:
① 目标的执行进度与实现程度:
对中长期的管理目标或指标,对这类管理目标或指标在执行过程中,作阶段性考评时可考虑绩效累积的方法;考评目标的实施进度与实现程度,可采用分值累积原理。
② 目标的实施结果:
对一个时段完成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这类工作目标的实施结果应以确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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