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与更新的要求
GB/T14001/28001标准4.3.1要素的要求,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控制、更新过程与步骤完全相同,方法也相似。
识别、评价、控制与更新四大步骤及其要求如下:
1、识别环境因素/危险源要全面。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要突出一个全字
。即要全面充分,无死角与遗漏,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一
个不漏”。
2、评价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要准确。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评
价要突出一个准字。要将环境因素/危险源影响程度确实重大的因素评价出来,
作为双体系的重点控制对象。
3、控制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要有效。对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
控制突出一个效字。要针对评价出的重点控制对象,分别通过“实施目标指标和
方案”、“运行控制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等三种途径,使其有效受
控,确保其引发的事故隐患降至最小。
4、环境因素/危险源的更新及重新评价要及时。对环境因素/危险源的更新
要突出一个快字。当企业的内外情况发生变化(开发投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新
材料、新技术,新扩改建设项目完工投产前;或当使用的法规发生较大变化时)
时,要对环境因素/危险源及时进行更新和重新评价,以确保重要环境因素/危险
源持续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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