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5标准十一方面变化

 

 
 
一、 ISO 14001:2015主要变化 
ISO14001:2015版标准(以下简称2015版标准)相对于ISO 14001:2004版标准
 
(以下简称2004版标准)则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标准结构上的变化 
ISO 14001:2015标准结构采用了HLS,除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外,标准
 
正文包括7个条款:4.组织所处的环境、5.领导作用、6.策划、7. 支持、8. 运
 
行、9. 绩效评价、10. 改进。 
2、术语和定义上的变化 
2015版标准共有33个术语,相对于2004版标准,除了术语“污染预防”没有任何
 
变化外,其它都发生了变化。 
(1)新增术语20个 
其中,15个术语来自于HLS的通用术语,包括: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目标、
 
要求、风险、能力、文件化信息、外包、过程、审核、符合、有效性、监视、测
 
量、绩效。 
5个术语是新增的、环境管理体系领域的特定术语,包括:环境状况、合规义务
 
、风险与机遇、生命周期、参数。 
(2)修订术语12个 
10个定义进行了修改: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方针、组织、相关方、环境因素、环
 
境目标、纠正措施、环境绩效、持续改进。 
注解有增加或修改的2个:环境、不符合。 
(3)取消了2004版中原有的7个术语 
审核员、文件、内部审核、预防措施、环境指标、记录、程序。 
3、提出战略环境管理的思维 
2015版标准明确要求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应融入组织的战略过程的策划中。2015
 
版标准中新增加的条款4.1(理解组织所处的环境)和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
 
期望),要求从组织和环境两者的利益出发,识别并利用机遇,其中特别需要关
 
注的是与相关方的需求(包括法规要求)和期望有关的事项或变化的环境,以及
 
地区的、区域的和全球的可以影响组织或被组织影响的环境状况。一旦被确定为
 
优先项,减少负面风险和开拓有益机遇的措施则应被融入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策
 
划中。 
另外,2015版标准还提出环境管理体系应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体现在条款5.1c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整合进组织的经营过程中;条款6.2.2
 
:组织应考虑如何将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融入组织的业务流程中。 
4、采用基于风险的思维 
基于风险的思维是2015版标准的一大特点,其主要源于HLS中的要求,任何一个
 
管理体系都应是一个预防性的管理工作,都是在考虑风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为此
 
,2015版标准新增条款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并且删除了2004版标准
 
中的预防措施。 
在环境管理体系领域,风险是指潜在的不利影响,其可能来自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组织的合规义务、以及组织识别的其他要求和问题(标准条款4.1和4.2条款)
 
。 
5、强化领导作用 
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取决于最高管理者领导下的组织各层次和职能的承诺,
 
最高管理者的参与和承诺是成功的关键因素。为此,新版标准新增了条款5.1(
 
领导作用和承诺),为那些处在领导岗位的人员(最高管理者)增加了特定的职
 
责,以提高其在组织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6、新增保护环境的理念 
随着自然环境的不断恶化,人们对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期望已经发生了延伸:不
 
仅仅是污染预防,而是超越污染预防,组织应有与其所处环境积极协调的、主动
 
保护环境免受其活动、产品和服务所带来的损害和退化。 
保护环境的理念主要体现在组织环境方针的承诺、组织设立的改进环境绩效的预
 
期结果(环境目标)中。 
7、强化提升环境绩效 
环境绩效是与环境因素管理相关的绩效,不断改善组织的环境绩效应该是组织环
 
境管理体系的重点和最终目的,因此,新版标准更加强调了这一点,体现在以下
 
方面。 
(1)明确了“提升环境绩效”是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之一。 
(2)“持续改进”的定义更为简洁、明确的提出改进的对象为环境绩效。 
(3)标准的多个条款中增加或更为明确了与环境绩效有关的要求,如4.4(环境
 
管理体系)、5.2(环境方针)、5.3(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9.1.1(监
 
视、测量、分析和评价)、9.3(管理评审)、10.3(持续改进)等。 
8、运用生命周期观点 
为了防止环境因素被无意间转移到产品(服务)的其他阶段,2015版标准引入了
 
生命周期的概念,明确要求在环境因素确定(6.1.2)和运行控制(8.1)时要考虑
 
生命周期的观点。 
这也就意味着,除了原有标准中要考虑组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要求
 
外,组织还需要将其对环境因素的控制和影响延伸到产品的使用以及产品报废后
 
的处理和处置,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进行一个全面的生命周期评价。 
9、细化内外部信息交流 
信息交流是非常重要的过程,使组织能够提供并获得与其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信
 
息,并且可以帮助组织发现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收集合理化建议,进而持续改进。 
2015版标准在2004版标准的基础上,更加细化了内外部信息交流的要求,要求组
 
织建立一个同等考虑内部和外部交流的信息交流的过程[2],这包括对一致的和
 
可靠的信息进行交流的要求,并且包括建立一种机制,用于在组织控制下的工作
 
人员针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出建议。对外部进行交流的决定由组织保留,但
 
是这种决定的做出应考虑信息报告的法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期望。 
10、强调履行合规义务 
履行法律法规要求应是一个负责任的组织行为的底线。因此,在2015版标准中,
 
强调了组织应履行合规义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范围)中明确提到:履行合规义务是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之一。除此以
 
外还在 5.2(环境方针); 7.2(能力); 7.3(意识); 7.4.3(外部信息交
 
流);7.5.1(总则); 9.3(管理评审)。 
11、对文件化信息的要求 
考虑到基于计算机和云技术在运行管理体系上的应用,与ISO 9001:2015一样,
 
ISO 14001:2015用“文件化的信息”代替了“文件”和“记录”,这也是HLS对
 
MSS的统一要求。但标准并未强求组织必需使用文件化信息这一术语,并保留灵
 
活性,由组织来确定什么时候需要“程序”以确保有效的过程控制。 
2015版标准中“保持文件化信息”表明对“文件”的要求,“保留文件化信息”
 
意味着对“记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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