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5标准中对7.2能力的要求


1)组织在确定所需要控制的人员时,要考虑的是与组织环境纯净和履行合规性义务能力有关的人员,如其工作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人员、实施内审人员、对情况做出响应的人员。

2)关于需要胜任工作的人员,有没有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需要查阅相关的记录。

3)组织有没有对与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需求进行了解,了解的是否全面,需要检查培训需求的情况,确定需要了解是否全面,是否有将一些重在的环境因素规避在外与实际业务不符的现况。

4)如组织出现不能满足工作所需的能力时,组织有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培训、 指导、重新委派工作、招聘等,并在措施后对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5)查相关方,有无人员能力不能满足组织需求而影响到环境绩效的情况,现场观察人员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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