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医院ISO9000文件)

1. 目的 更好处理病人,保障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2. 适用范围 各个科室需要会诊的病人。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请求会诊科室医师,对口会诊科室医师。
5. 工作程序
对住院患者诊断治疗服务中,凡诊断不明确或不完全明确、治疗效果不明显或治疗困难的患者,应及时请求科内、相关科室会诊;或向科室主任要求提请大内科或大外科会诊;或通过医务科请求院内、外专家会诊。除急会诊外,会诊应当在白班工作时间提出、衔接。
5.1科内会诊:由经治患者的主治及以上医师及时提出,科室主任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2科间会诊:由经治患者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及时提出,并填写会诊单(可点名邀请),注明日期时间后送邀请科室;应邀科室或医师应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被邀请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前往时,由其所在科室当天值班医师报告科主任安排其他医师参加),并书写会诊记录。
5.3专科会诊检查:需要专科检查的轻病、可自由活动患者,可持申请单到相应专科检查,重病人应请他科医生床旁会诊。
5.4大会诊或院内、外会诊或远程会诊:科室主任书写病情摘要,提请大内科或大外科会诊,或通过医务科请求院内、外专家会诊或远程会诊,应分别由相关大科主任或医务处在一周内安排会诊(事先通知被邀会诊科室医师根据病情摘要作好准备、会诊结束后会诊组织者应收回病情摘要)。院内、外大会诊或远程会诊由大内科或大外科提出,由医务科或医疗业务主管副院长或院长主持。大会诊实行学术争鸣,由主持人归纳会诊意见,提出会诊科室主任组织实施。
5.5急诊会诊:由经治医师的主治及以上医师及时向院内相关科室电话提出(两科室电话通话人应相互报告自己姓名,并立即通知被邀会诊医师或值班医生。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接到急会诊请求后15分内应赶到要求会诊科室。急会诊应先处理患者后,补记会诊记录。被邀会诊医师因担当值班或科内有急诊等客观原因不能前往会诊时,应立即告知邀请会诊科室,并报告科主任协调医师,非正常上班时间,只有1名值班医师在岗的工作时段,需要一线医师离科会诊时,该医师应立即通知二线值班医师暂时肩负其一线值班工作。
5.6会诊病情介绍:科室会诊提出医师应带领其下级经治医师向会诊医师介绍病情、陪同诊察病人,并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院外专家会诊或大会诊,应由经治主治医师的上级医师带领其下级医师们按照科间会诊要求参加会诊工作。
6. 支持性文件
   无
7. 相关记录及表格
会诊申请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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