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iso45001认证体系目标的建立、实施与考核
一)目标建立与管理: 1)目标建立的依据: a)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标准、惯例); b) 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宗旨、管理方针; c) 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所期望的结果; d) 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或意见。 2)建立目标应考虑的事项: a) 针对企业的有关职能和层次: 与管理体系有关的部门、车间或岗位应建立与职能相对应的目标或指标;可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① 管理方针中(包括持续改进或管理承诺)的内容:在管理方针中所述的内容,对这些内容涉及到哪个部门、车间或岗位,都 应对这个部门、车间或岗位应设定具体的管理目标或指标。 ② 体系运行的控制要求:通过识别或评价所确定的重要过程或重大环境影响、危险源,对这个过程所涉及到的部门、车间或岗 位,应建立具体的目标或指标。 b) 目标应形成文件: 为确保目标能有效执行并被全体员工理解,需通过文件的形式,向有关人员宣贯传达;对规模型、集团型的企业,还应就如何 建立目标的过程建立文件。 c) 目标的可测量性: 对所建立的目标都可以通过评价或测量等方式获取实施和完成情况,并掌握目标进度或实施结果。 d) 目标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目标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有能力实现目标或是否能充分监视目标实施进程等。因此,企业在设定目标应考虑以下几 方面: ① 企业的规模与产品特点; ② 企业的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③ 管理体系的策划或管理方案等要求; ④ 目标的适宜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评审结果; ⑤ 以往管理体系的绩效分析和问题; ⑥ 自身能力等与目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⑦ 目标的设立需考虑其前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