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基础、主体及装修工程施工监理程序(房地产ISO9001文件)

1.目的
全方位、全过程有效地控制好工程建设主体及装修、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不含零星工程)的除桩以外的基础、主体、装修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监理。

3. 引用文件
3.1. GFP4-6《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3.2. GFP6-5《材料采购过程控制程序》
3.3. GFP9-2《项目投资控制程序》
3.4. 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
3.5. GFP14-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6. GFI-GC-5《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细则》
3.7. 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
3.8. GFI-GC-22《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3.9. GFI-GC-23《土方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0. GFI-GC-24《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地基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1. GFI-GC-25《浅基础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2. GFI-GC-26《模板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3. GFI-GC-27《钢筋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4. GFI-GC-28《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5. GFI-GC-29《防水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6. GFI-GC-30《砌砖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7. GFI-GC-31《楼、地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8. GFI-GC-32《木门窗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19. GFI-GC-33《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0. GFI-GC-34《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1. GFI-GC-35《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2. GFI-GC-36《油漆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3. GFI-GC-37《刷浆(喷浆)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4. GFI-GC-38《玻璃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5. GFI-GC-39《裱糊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6. GFI-GC-40《饰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7. GFI-GC-41《罩面板及钢木骨架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8. GFI-GC-42《细木制品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29. GFI-GC-43《花饰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30. GFI-GC-44《找平层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31. GFI-GC-45《保温(隔热)层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3.32. GFI-GC-46《油膏嵌缝涂料屋面质量监理细则》
3.33. GFI-GC-47《细石混凝土屋面质量监理细则》

4.定义
4.1浅基础主体及装修工程包括基础垫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工程和墙体砌筑工程,地面和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5.职责
5.1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重大问题处理。
5.2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图纸审核、现场抽查、现场技术问题的处理,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负责进度问题的处理,审定进度计划,分阶段有效控制总进度,负责增加工程量现场签证的审核,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问题。
5.3土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审核《工程材料采购通知单》(见GFP6-5-F3),监理施工单位测量放线和沉降观测,现场抽查以及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审核进度计划,初审增加工程量现场签证。
5.4现场监理负责施工过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跟踪控制,监督施工单位分项、分部工程自检,核对实施进度对照表。
5.5计划督办负责审核季(月)进度计划以及协调处理影响进度方面的因素,审核《工期顺延签证书》。

6.资格或培训
监理人员必须是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7.程序
7.1监理依据: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
7.2项目施工负责人按照GFP9-3《施工前准备工作程序》审查开工条件,具备开工条件的下达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的《开工通知书》(GFP9-5-F1)。
7.3土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季施工计划进度表》(见GFP9-1-F4)、《月施工计划进度表》(GFP9-1-F5)中的材料进货计划和GFP6-5《材料采购过程控制程序》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计算材料用量,上报《工程材料采购通知单》(见GFP6-5-F3)四份。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先计算材料用量后,对比审核《工程材料采购通知单》并签字,上报项目施工负责人审定后发送施工单位一份、建材供应部二份,土建专业技术人员保存一份。
7.4分项工程质量监理
7.4.1事前监理
a.现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施工员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适时地给予指导。
b.现场监理熟悉相关图纸、资料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
c.土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理按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检验施工所用材料、构件、设备,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GFP9-5-F2)相应栏目。
d.现场监理跟踪监理后续分项工程在前面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发现施工问题,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进行处理。
e.现场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混凝土浇筑和墙体砌筑前分别上报《浇灌砼审批表》(GFP9-5-F3)和《墙体砌筑审批表》(见GFP9-5-F4)给现场监理,现场监理、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其它专业监理人员及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一天内审核、审定。
7.4.2过程监理
a.现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及设备,监督砂浆、砼配合比以及砼坍落度、砂浆稠度等符合设计和试验要求。
b.现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图纸、资料和有关施工规范施工。
c.对厨房、卫生间、露台、雨蓬、屋面、地下室,在施工涂料防水前后,现场监理须监督施工单位进行24小时蓄水或淋水试验。
d.在装修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中,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预先施工样板,样板施工完并经项目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样板验收合格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单后才能大面积施工。现场监理按照样板标准监理施工单位施工。
e.现场监理跟踪检查,项目施工负责人、土建专业技术人员经常到现场抽查,发现问题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进行处理。
7.4.3分项工程验收(不含隐蔽工程验收)
a.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在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自检的基础上,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则责令整改后复验,验收或复验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签字,上报项目施工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送施工单位一份、项目施工负责人保存一份。
7.4.4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GFI-GC-5《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细则》进行。
7.5分部工程质量监理
7.5.1事前监理
a.项目负责人在分部工程开始施工一周前对施工单位施工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作为监视资料保存。
b.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分部工程开始施工前一周内安排专业监理人员熟悉相关施工图纸、资料,以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并要求施工图纸资料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汇总、审核后按照GFP4-6《设计变更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c.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在二天内审定后,自己保存一份,发送施工单位一份。
7.5.2过程监理。
a. 对装修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应要求施工单位先施工样板房,样板房施工完后,现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书面通知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二天内组织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及工程部施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理,处理完的复验,验收或复验合格后,应填写《样板验收合格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项目施工负责人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样板房标准施工。
b. 各分项工程按7.4进行监理。
7.5.3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a.现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自检,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部工程验收申请表》(GFP9-5-F5)给项目施工负责人。
b.项目施工负责人核准后,二天内组织相关专业监理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责令整改后复验,验收或复验合格后,项目施工负责人依照《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FP9-5-F6)并签字后发送施工单位一份,自己保存一份。
c.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提前三天联系质监站、设计院、工程部有关人员组织验收,质监站有关人员依据检查结果并征求与会单位的意见,对主体基础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d.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单位三天内到质监站办理《主体(基础)工程中间验收证明书》,项目施工负责人保存一份复印件。
7.6施工过程质量监理内容
7.6.1土方工程质量监理按GFI-GC-23《土方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7.6.2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监理
a.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地基工程质量监理按GFI-GC-24《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地基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b. 浅基础工程质量监理按GFI-GC-25《浅基础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7.6.3主体工程质量监理
a.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
①模板工程按GFI-GC-26《模板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②钢筋工程按GFI-GC-27《钢筋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③混凝土工程按GFI-GC-28《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④防水混凝土工程按GFI-GC-29《防水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b. 砌砖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按GFI-GC-30《砌砖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7.6.4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监理,按GFI-GC-31《楼、地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7.6.5门窗工程质量监理
a. 木门窗工程按GFI-GC-32《木门窗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b. 铝合金门窗按GFI-GC-33《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7.6.6装饰工程质量监理
a. 一般抹灰工程按GFI-GC-34《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b. 装饰抹灰工程按GFI-GC-35《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c. 油漆工程按GFI-GC-36《油漆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d. 刷浆(喷浆)工程按GFI-GC-37《刷浆(喷浆)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e. 玻璃工程按GFI-GC-38《玻璃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f. 裱糊工程按GFI-GC-39《裱糊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g. 饰面工程按GFI-GC-40《饰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h. 罩面板及钢木骨架安装按GFI-GC-41《罩面板及钢木骨架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i. 细木制品制作与安装工程按GFI-GC-42《细木制品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j. 花饰安装工程质量监理按GFI-GC-43《花饰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7.6.7屋面工程质量监理
a. 屋面找平层按GFI-GC-44《找平层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b. 屋面保温(隔热)层,按GFI-GC-45《保温(隔热)层工程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c. 油膏嵌缝涂料屋面按GFI-GC-46《油膏嵌缝涂料屋面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d. 细石混凝土屋面按GFI-GC-47《细石混凝土屋面质量监理细则》进行。
7.7施工过程进度控制
7.7.1施工单位上报进度计划工作程序:
a.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每季度结束五天前上报下季度《季施工计划进度表》(见GFP9-1-F4,含完成工程量、计划用工、材料进货计划)三份,以及本季《季施工实际进度表》(见GFP9-1-F4,含完成工程量)三份。施工单位每月二十五日前上报下月《月施工计划进度表》(GFP9-1-F5,含计划完成工程量、计划用工、材料进货计划)三份,以及本月《月施工实际进度表》(见GFP9-1-F5,含完成工程量、实际用工、材料的实际使用、消耗和储存量)三份。
b.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每周五上午上报本周《周施工实际进度表》(见GFP9-5-F7)三份,以及下周《周施工计划进度表》(GFP9-5-F7)三份。
c.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进度计划时应对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因素采取预防措施,并对已经延误的施工进度采取赶工措施。
d.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在提交实际进度表时对施工进度的提前或拖后作出说明或解释。
7.7.2工程进度控制
a.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项目施工负责人上报的重大进度问题的处理。
b.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每周例会提出的进度问题的协调。
c.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当天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周进度计划后,交项目施工负责人当天审定并返还施工单位执行。
d.现场监理核对所有实际进度表后在表上注明核对意见,上报项目施工负责人审核,对于进度滞后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按照GFP14-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并填写《施工单位考核表》(GFP9-5-F8)进行考核打分。
e.现场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混凝土浇筑和墙体砌筑前分别上报《现场搅拌砼浇灌审批表》(GFP9-5-F3)、《商品砼浇灌审批表》(GAP9-5-F10)和《墙体砌筑审批表》(见GFP9-5-F4)给现场监理,现场监理、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其它专业监理人员及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一天内审核、审定。
f.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甲方提供的材料拖延等因素造成的合同规定的顺延工期,施工单位应填写《工期顺延签证书》(GFP9-5-F9)报项目施工负责人,经项目施工负责人审核,报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工程计划督办审定签字后生效,项目施工负责人保存一份,发送施工单位一份。
g.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把工程项目划分为正负零以下工程、主体封顶、外墙拆架、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来控制,把工程控制性进度、关键线路、关键工期列为监理控制、监督、检查的重点。
h.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抓分阶段、逐季、逐月和逐周的进度目标管理,实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度或阶段的进度目标,对于工期滞后的情况按照GFP14-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不断地调整计划,确保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如期或提前完成。
7.8施工过程投资控制按照GFP9-2《项目投资控制程序》进行。
7.9土建专业技术人员按照GFP10-GC-22《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监理细则》监理施工单位测量放线、沉降观测。
7.10施工过程中需作设计变更时,按照GFP4-6《设计变更控制程序》处理。

8.记录
8.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浇灌砼审批表》、《墙体砌筑审批表》、《样板验收合格通知单》、《单位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分部工程验收申请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主体(基础)中间验收证明书》、《商品浇灌砼审批表》、《施工单位考核表》、《月施工计划进度/实施进度表》、《季施工计划进度/实际进度表》、《周施工计划进度/实施进度表》、《工期顺延签证书》由项目施工负责人保存至工程竣工后,整理成竣工资料交公司档案室保存二年。

9.附件
9.1  GFP9-5-F1  《开工通知书》
9.2  GFP9-5-F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9.3  GFP9-5-F3  《浇灌砼审批表》
9.4  GFP9-5-F4  《墙体砌筑审批表》
9.5  GFP9-5-F5  《分部工程验收申请表》
9.6  GFP9-5-F6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9.7  GFP9-5-F7  《周施工计划进度/实际进度表》
9.8  GFP9-5-F8  《施工单位考核表》
9.9  GFP9-5-F9  《工期顺延签证书》
9.10 GFP9-5-F10 《商品浇灌砼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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