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ISO14000认证中的废弃物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废品仓库的管理,预防废弃物在废品仓库存放过程中对大气、水体、土壤等造成污染,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废弃物管理.
3.职责
废品仓的管理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
4.定义(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废弃物)
4.1危险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4.2一般废弃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不具有危险特性的生活/办公固体废物。
5.控制方法
5.1危险废弃物存放规定
5.1.1废弃、过期的化学危险物品及使用过的化学危险物品包装容器不得随意抛弃,所有危险废弃物的存放区域由行政人事部门指定(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弃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地面,且表面无裂缝)。
5.1.2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弃物可在指定的贮存区域分类堆放,除此之外的危险废弃物(含固体、液体)必须装入容器内。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垛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5.1.3在投放废弃物时须确认各垃圾桶的指示标签分别投放,严禁不同类别的废弃物混放在
一起,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放在同一容器内混装或堆放在一起。
5.1.4危险废弃物堆放要防风、防雨、防晒。
5.1.5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1.6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5.1.7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容器应密封良好,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废弃的化学品包装容器,在确定无泄漏后,应分类存放在指定区域内。
5.1.8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应设置警示标志,保持通风良好,地面应可抗渗漏,且无尖锐物件。
5.1.9危险废物管理者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
5.2一般废弃物存放规定
5.2.1普通废弃物按纸张类、金属类、塑胶类分类存放。
5.2.2纸制品类应整齐堆放,防止散落现象发生,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2米
5.2.3金属类的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2米,防止倾斜塌落现象发生。
5.2.4塑料制品类应确认包装袋口扎紧,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2米。
5.2.5为防止雨水流入废弃物管理场所,废品仓库应合理设置排水管沟,与污水管道相通。
5.2.6一般生活/办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5.2.7应定期检查维护废弃物贮存场所是否损坏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5.2.8应将入小区内的一般生活/办公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5.3其它
5.3.1所有废弃物按《废弃物分类基准》分类分区管理,各类废弃物放置区域应有明确分类标志,且分界线明确。
5.3.2存放于废品仓库的废弃物,应注意避免风吹、雨淋、阳光暴晒,并预防散落、爆炸、容器破裂等事故发生。
5.3.3当废品仓库发生水浸、火灾、台风、大雨等紧急事故,造成大量化学品泄漏时,责任 人应按公司《紧急事故预防应急办法》中对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
5.3.4当废品仓库进行废弃物装卸、搬运活动时,应遵守《废弃物搬运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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