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ISO9000:2015认证中的初期火灾处理规程
1. 发现初期火警的人员应该:
1.1. 即时报告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1.2. 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1.3. 可能的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的速度。
2. 监控中心值班员收到现场报告后:
2.1. 即时将情况报告给班长、队长和管理处主任。并进行紧急集合。
2.2. 拨打火警报警电话119,详细说明地址和情况后,派人到路口接引消防车。
2.3. 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即时把现场情况汇报给队长和主任。
3. 保安队长接到火警报告后:
3.1.即时将情况报告给管理处主任和公司领导。
3.2.带领义务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材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火灾现场。
3.3.立即组织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工作。
3.4.指挥火灾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疏散
4. 灭火后,保安队长安排人员留守火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等待公司或消防部门调查。
5. 若扑救无效,火灾无法控制,保安队长应即时决定:
5.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5.2.组织指挥维持好秩序,防止有人员进入火灾现场造成人员伤亡,对可能会受影响的地方进行物资抢运切断火源。
5.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5.4.消防警察到达现场后,保安队长应指挥义务消防员负责协助和维持秩序。
6. 初期火灾处理完毕应该:
6.1.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
6.2.留守保护现场。
6.3.调查造成火灾事故的原因。
6.4.追究火灾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6.5.向受影响的业主(住户)致歉。
6.6.对火灾情况进行详细的书面报告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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