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ISO9000认证中的物品搬入搬出管理规程

 1. 0  目的

      确保业户的财物不受损坏、丢失,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 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物品搬出、搬入管理。

3. 0  职责

3. 1  事务组负责签发《放行条》。

3. 2  保安队负责验证出入物品及《放行条》。

4. 0  工作程序

4. 1  禁止上下电梯物品

4.1.1 整块夹板或板材尺寸超出电梯轿厢内空间尺寸。

4.1.2 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

4.1.3 未经包装(指用编织袋等装好)或未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红砖。

4.1.4 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天那水。

4.1.5 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4.1.6 以上物品允许上下楼梯,但损坏或污染楼梯道者,必须负责赔偿。

4. 2  禁止进入的物品

4.2.1 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小区内贮存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4.2.2 瓶装石油液化气不得进入高层住宅。

4. 3  申请放行的规定

4.3.1 搬入申请

1)  业户或装修队搬运材料进入时,持“装修许可证”申请登记,以便管理处提供泊车位和专用电梯服务。

2)  业户搬家进入时,最好应提前一天到管理处申请登记,以便管理处提供泊车位和专用电梯服务。

4.3.2 搬出申请

1)  搬出贵重物品必须由业主本人提出申请,或受业主委托的其他人持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出申请。由事务组为业户开出《放行条》。

2)  业户搬离时,事务管理员必须到管理处财务组查明有关费用结算情况后,

才能签发《放行条》。

4.3.3 保安队门卫岗仔细核对《放行条》无误后放行,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4. 4  《放行条》由保安队留存并每月交回事务组核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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