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ISO9000认证中的物品搬运规程
1. 0 目的
确保业户的财物不受损坏、丢失,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 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物品搬出、搬入管理。
3. 0 职责
3. 1 事务组负责签发《放行条》。
3. 2 保安队负责验证出入物品及《放行条》。
4. 0 工作程序
4. 1 禁止上下电梯物品
4.1.1 整块夹板或板材尺寸超出电梯轿厢内空间尺寸。
4.1.2 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米。
4.1.3 未经包装(指用编织袋等装好)或未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红砖。
4.1.4 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天那水。
4.1.5 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4.1.6 以上物品允许上下楼梯,但损坏或污染楼梯道者,必须负责赔偿。
4. 2 禁止进入的物品
4.2.1 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小区内贮存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4.2.2 瓶装石油液化气不得进入高层住宅。
4. 3 申请放行的规定
4.3.1 搬入申请
1) 业户或装修队搬运材料进入时,持“装修许可证”申请登记,以便管理处提供泊车位和专用电梯服务。
2) 业户搬家进入时,最好应提前一天到管理处申请登记,以便管理处提供泊车位和专用电梯服务。
4.3.2 搬出申请
1) 搬出贵重物品必须由业主本人提出申请,或受业主委托的其他人持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出申请。由事务组为业户开出《放行条》。
2) 业户搬离时,事务管理员必须到管理处财务组查明有关费用结算情况后,
才能签发《放行条》。
4.3.3 保安队门卫岗仔细核对《放行条》无误后放行,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4. 4 《放行条》由保安队留存并每月交回事务组核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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