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ISO9000认证中的紧张急集合演练

1.  目的
     为了提高物业公司保安队紧急情况处理的应变能力,保证管理区域的安全,为业主(住户)提供更好更安全的服务。
2.  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种应急方案的执行、演练及紧急集合。
3.  内容
3.1.紧急集合演练的组织与实施。
3.1.1.管理处每个月应进行一次紧急集合演练,具体由保安队长组织实施。
3.1.2.紧急集合演练必须填写《签到表》。
3.2.紧急集合警铃分别在一栋保安宿舍和七栋保安宿舍设置。
3.3.紧急集合报警的警情分辨。
3.3.1.火灾警情:短促间断停1秒,响2秒;间断持续2030秒。
3.3.2.防暴警情:持续铃声不断2030秒。
3.4.听到报警信号后,除当班保安员外,其他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或指定地点。
3.5.所有紧急集合人员一律不得穿拖鞋,在情况允许下穿迷彩服。
3.6.紧急集合时间要求:
夏季(4月--10月):一栋宿舍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赶办公楼任何地方,4分钟内赶到小区任何地方;七栋宿舍人员必须在4分钟内赶到办公楼任何地方, 3分钟内赶到小区任何地方。
冬季(11月--次年3月):在夏季的时间要求上各增加一分钟。
3.7.人员的任务分工,由在现场的最大职务人员负责安排,利用对讲机或其他联络工具联络,工作分布后人员应按要求迅速展开行动。
3.8.在下列情况下应实施紧急集合:
3.8.1.发现或受到不法分子突然袭击时。
3.8.2.遭受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威胁和袭击时。
3.8.3.发生重大意外情况,需紧急集合时。
3.8.4.需要对紧急集合情况进行检查时。
3.9.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任何人员随意进行紧急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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