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ISO9000认证中的清洁分包管理
1.0  目的
督促清洁分包方高效优质的完成保洁任务。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对清洁分包方的管理工作。
3. 0  职责
3.1  清洁分包方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实施日常清洁工作。
3.2  管理处清洁绿化管理员负责对清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 0  工作程序
4.1  管理处每月评审主要以《清洁分包方工作质量记录表》的两次检查平均分作为评审依据。合格分如下表:

入伙后前期
(三个月内)
正常入住
(三个月后)
85分
90分

每低于标准1分,扣除分包方当月服务费的1%,以此类推。
4.2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每出现一次,扣除分包方当月服务费的1%,依此类推。
4.2.1 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能完成整改项目(排除不可抗拒力)。
4.2.2 分包方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清洁工具放在楼道口无人无标识的。
4.2.3 清洁工上班时间在小区捡垃圾(大纸箱除外)。
4.3  业户对保洁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有效投诉(经管理处和分包方现场主管验证属实的投诉)每出现一次,扣除分包方当月承包费的1%,依此类推;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投诉,扣除分包方当月承包费2%。
4.4  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员工与业户发生争吵,扣除分包方当月服务费的2%;与业户打架斗殴,须立即辞退,并扣除分包方当月服务费的10%,依此类推。
4.5  在日常保洁中,违反合同规定有明显偷工减料行为(如垃圾桶不放垃圾袋引起垃圾桶有臭味)造成业户投诉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服务费的3%。
4.6  分包方出勤人数与实际编制人数不符,每发现一次: 
4.6.1 按实际人数结算服务费。
4.6.2 另扣当月合同服务费总额的3%。
4.6.3 累计出现3次,可解除合同。
4.6.4 由于分包方员工辞职、人员调配等原因造成人员短缺,须提前书面向管理处说明原因,承诺补齐人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人员短缺期内,分包方须合理调配人力,不得因此影响保洁质量。
4.7  分包方月扣款超过应付月服务费总额15%连续3个月的,终止合同。
4.8  对分包方员工的要求
4.8.1 遵守管理处的规章制度,上班一律穿工作服并佩戴统一的工作证(牌)。
4.8.2 遵守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
4.8.3 对待业主、同事和来访客人应以礼相待,保持良好的员工形象。
4.8.4 未经管理处同意禁止在物业范围内承接其他业务。
4.8.5 不准损坏现场财物,否则照价赔偿。
4.8.6 不允许向业户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
4.8.7 上班时间内禁止随意缺岗。
4.8.8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完成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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