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ISO9000认证中的设计开发
物业ISO9000认证过程中,很多咨询师和审核员都认为没有设计开发。而在实际运行中很多的制度、标准、 方案、预案等内容,仍需物业管理企业自行确定,因此当物业管理企业在声称执行某一服务质量标准时,也可
能存在服务设计过程。服务设计过程,也就是将顾客要求转换为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三个规范”)的过程。
物业ISO9000认证服务设计决定了企业所提供的服务的等级、档次、水平,因此对服务设计过程的识别至
关重要。只有正确识别了这一过程的存在,并按标准要求进行控制,才能使物业服务建立在标准化、规范化、
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物业ISO9000认证在下述情况时需要进行服务设计:
①顾客提出新的服务要求时;
②物业企业增加新的服务项目时;
③物业企业对原有服务项目提出更高的服务要求,即服务标准提高时。
有些物业管理企业在按照ISO9001:2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删减了标准“设计和开发”的要求,其原因大
致有以下几种:
①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理》提供服务;
②按照传统做法提供服务;
③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
④按照上级规定提供服务。
其理由尚欠充分,物业管理企业能否删减7.3条款的要求,应取决于是否存在对“三个规范”的设计过程,即由
谁来规定服务特性。
当物业企业存在对“三个规范”的设计过程时不能删减7.3条款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若该企业没有能力进行
服务设计,委托另一方进行服务设计时,应对委托设计过程进行控制,而不能将“无能力”作为删减7.3条款要
求的理由。因为在此过程中,无论是自行设计还是委托设计,企业的行为都是自主的主动行为,负有设计责任
。
当物业企业不存在对“三个规范”的设计过程,由顾客提供“三个规范”时,则可以删减7.3条款的要求。在执
行“三个规范”过程中,企业的行为是非自主的被动行为,不负有设计责任。
“三个规范”中,服务规范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做什么),而服务提供规范则规定用于提供服务的方法和手段
(怎样做),质量控制规范规定评价和控制服务及服务提供特性的程序(如何控制)。
在进行服务设计时,“三个规范”的设计过程是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在形成文件时,可以分别完成,独立成
册,也可以按照具体的服务项目一气呵成,包含“三个规范”的所有内容。 “三个规范”的编制依据,就是服
务设计的输入,应严格按照标准7.3.2的要求收集有关资料,特别是“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一般情况下
,对服务设计的输出,可以通过讨论的方式进行评审;再通过将设计输出与设计输入比照、核对的方式进行书
面验证,通过试行或演习的方式进行现场验证;最后可通过试行或演习后的总结评定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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