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ISO90012015认证出现“不合格”时的应对措施

  GB/T 19001-2016标准10.2 条款中明确,当出现不合格时,包括来自投诉的不合格,组织应:对不合

 
格做出应对,并在适用时,采取措施以控制和纠正不合格。
  GB/T19001-2016标准的10.2.1 a)条款要求更明确、更丰富;不合格(不符合)定义为:“未满足要
 
求。”此条款中的“不合格”,应是指通过监视和测量(9.1.1)发现的不合格,也包括了标准8.7“不
 
合格输出”。标准明确了对已发生的“不合格”首先要予以应对。“应对”即是对“不合格”及时作出
 
反应,如报告、标识、记录、区域划分等。
  在作出“应对”的基础上,“适用时”:一是要采取措施对不合格予以控制(限制)和纠正(改正)
 
;二是要处置(处理)不合格引起的后果。
  因此,应该根据具体的“不合格”情形和状态,采取以下的措施或措施之一:
  1. 对“不合格”采取控制或限制措施,使其不扩散、不继续发生偏差,减少其影响(如环保、安全突
 
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处理);
  2. 采取“纠正”的措施,使其恢复并满足要求(如故障设备的修理);
  3. 对“不合格”导致的后果进行跟踪处理,以减少或减轻其后果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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