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ISO9001认证中的小区停车场收费规定
1. 小区车位使用费(停车费)收费标准 1.1.临时卡机动车辆停放不足半小时的不计费,超过半小时不足3小时按5元计费,3小时以上按10元收取。 1.2.本小区停车场每车每天收取车位使用费不得超过10元。 1.3.月卡车的车位使用费为250元/月 2. 免费处理规定 2.1.免费车辆范围 2.1.1.本小区内居住的市建公司领导特批的车辆、市建公司行政用车、本公司领导车辆及领导特批车辆。 2.1.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公务,携带三免证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2.1.3.其他因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免费车辆。 3. 临时车位使用费(停车票)结算规定 3.1.交班前,门岗负责收费的保安员应点清本班的临时车位使用费的总金额,以及停车票的数 量,并按要求填写门岗相关的记录表格。 3.2.当值保安员在交班前点清款、票后,向下一班保安员移交清楚,并做好相关的记录,接班保安员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3.3.有关交接必须按照《保安员交接班制度》执行。 3.4.在车位使用费金额到达500元时,应通知班长将部分现金移交管理处财务部门或队长。 3.5.停车票用完前要提前通知班长前往管理处领取,班长应将存根移交管理处财务部门。 4. 其他情况 4.1.月卡车到期的有业主(住户)将现金交予出入岗代办月费的,出入岗保安员应立刻通知班长将费用即刻交管理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及时给该车卡开通月卡。 4.2.任何人员不得将业主(住户)转交代办的停车费带离岗位或作其他用途;如节假日管理处财务未上班由班长代管,移交下一班班长至财务上班时及时上交财务。 |